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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危险货物包装分类:
(1)第1类、第2类、第7类、第5类的5.2项、 第6类的6.2 项以及第4类的4.1项自反应物质以外的其他各类危险货物, 按照它们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:
Ⅰ 类包装———显示高度危险性的物质;
Ⅱ 类包装———显示中等危险性的物质;
Ⅲ 类包装———显示轻度危险性的物质。
注:通常Ⅰ类包装可盛装显示高度危险性、显示中等危险性和显示轻度危险性的危险货物,Ⅱ类包装可盛装显示中等危险性和显轻度危险性的危险货物,Ⅲ类包装则只能盛装显示轻度危险性的危险货物。 但有时应视具体盛装的危险货物特性而定,例如盛装液体物质应考虑其相对密度的不同。
二、 以下测试标准适用范围:
(1)适用于第4章中除第2类、第6类的6.2项和第7类以外的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;
(2)不适用于压力贮器、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件、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件。
GB 19269-2009
GB 19270-2009
GB 19359-2009
GB 19433-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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